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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法律援助义务 践行律师责任担当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05日作者:振轩

    2016年3月30日,第九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出席会议并讲话。其中在谈到对律师的期盼时特别提到,不仅希望广大律师要促进司法的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同时还希望广大律师肩负起社会责任,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困难群众请得到律师、打得起官司提供服务。 

  殷切期盼既是对广大律师队伍的基本要求,更当成为律师内心深处一种自觉坚守的职业追求。因为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维护司法公正是包括律师在内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的神圣使命。而就司法公正而言,其不仅仅表现为每一起具体案件不出冤假错情,不让法律蒙羞,同时也表现为每一个个体都能享有平等法律权利,不让那些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的困难群众失去享受法律服务的机会,不让公平正义失色。这是公平正义的一体两面,犹如鸟之双翼、车之两轮,相互依存、缺一不可。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大律师怀着对社会主义法治的坚定信念和对律师事业的无比热爱,充分发挥自身熟悉法律法规的专业优势、精通法律事务的职业优势、融入经济社会的实践优势,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伟大实践,参与调处化解大量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国家法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实践证明,我国律师队伍是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队伍,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力量。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提出,要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尽管目前我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巨大成绩,但现实中仍然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法律援助覆盖还不全、质量还不高等等。特别是随着我国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越来越多的困难群众开始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面对不断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更好地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更多的困难群众能够获得法律援助服务,更好地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包括广大律师在内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责无旁贷的重要使命。
 
  律师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律师事务所从改革开放之初的70多家增加到2.4万家,律师由200多人发展到29.7万人。试想,只要每个律师事务所、每个律师都发挥自身的种子和酵母作用,尽一点法律援助的义务,对保障困难群众正当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国家法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就能起到巨大的效果。作为我们广大律师而言,就是要认识到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既是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和保护,也是对公平正义的捍卫和维护,自觉把个人事业融入国家和民族的事业中。
 
  具体而言,不仅要认真做好每一起案件的辩护、代理工作,协助司法机关准确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促进司法的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让犯罪者受到公正惩罚,让无罪者免受冤屈,让受冤屈者得到昭雪,让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化解,让公平正义得以张扬。
 
  与之同时,还要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对于那些因经济困难而无力支付各项诉讼费用和法律服务费用的公民,无偿提供各种法律上的帮助,积极开展公益法律服务,让困难群众请得到律师、打得起官司,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亮和温暖每一个困难群众。唯此,才能让人民群众更切实地体会到获得感,增强归属感。也唯有如此,才能不辜负这个时代的期许,真正成为服务人民、报效祖国的好律师。